世界周刊 2013年8月18日 问答

问答 1. 2. 3. 4. 5.


问答 1.

临时婚姻绿卡转正不成 恐遣返

一位临时绿卡身份者问:

我有一张婚姻临时绿卡,我们的婚姻是真实的,但我们在金钱和其他事情上有问题,有一段时间,她搬出去住。我们现在又在一起,她也愿意在即将到期的I-751移民表格上签名,但我担心我们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此外,我还想知道如果移民局认为我们住在一起的证明不够,那么会怎么样。我的母亲现在是美国公民,可以现在为我申请, 她应该这样做吗?会有什么影响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如果美国移民服务中心不认为你的证据是足够的,你和你妻子将会收到通知去当地移民办公室,届时与你们两人面谈讨论这份申请。然后,你的案件有可能批准,或转送到移民法庭开始你的遣返程序。如果你母亲为你递交I-130亲属移民的申请,对你的移民案件没有影响。因为第三类别(F3)-美国公民申请已婚子女的案件,2013年7月份的排期才排到2002年10月1日前递交的案件。如果你的I-751被拒绝,国安局不会因为你已有一份要等十年排期的案件而暂时停止你的上庭程序。

问答 2.

申请未婚配偶签证 过去两年必须见过面

一位未婚夫问:

过去一年,我和女朋友已透过Skype、电子邮件及互送小礼物交往。我们自认己经订婚了。但她的工作太忙了未能来中国探望我。我想去见她。我可以直接拿中国护照上飞机,解释我们的情况呢,或者我应该试著申请学生签证呢?

李亚伦律师回答:

首先,中国人是不能只凭护照和有效身份证来美国的。那样的人是不允许登机的,因为航空公司让没有有效签证的人登机去美国,将负财务责任。至于学生签证,你必须向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证明你没有移民倾向。非移民签证申请表上有一栏还问到你在美国是否有未婚妻。如果这段关系对她那么重要,我强烈建议你的女朋友去中国一趟。你应该知道,申请K-1未婚夫/妻签证的要求之一是过去两年你们这对情侣必须见过面。如果你女朋友不愿意走一趟,也许你们的关系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强烈,也许你应该重新考虑你们的关系。

问答 3.

他国非法居留被捕应不影响申请签证

一位朋友问:

我有一个朋友5年前移民美国,我敢肯定她当初签证面试时没有如实说她在台湾因非法入境和居留而被逮捕过。请问这会导致她日后和美国移民局有问题吗?美国会认为这种犯罪行为严重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第一个问题是你朋友是否在她的美国移民文件中公开这个事实,如果没有,这件没有透露的事实是否在她的申请上属关键资料。换句话说,美国领事官员在签发她移民签证时是否知道所有的事实?一般来说,判决官员会依案件中的证据按事实真相来考虑你朋友是否不能入境,或者她不实的陈述是企图逃避她是否有资格移民这类的问题,而这类问题有可能造成不能入境的正确判决。

大多数有关非法入境的罪行是违反美国边界的条款而不是外国的边界,所以很有可能你朋友在台湾因为非法居留而坐牢,在她美国永久居留绿卡的申请上不会被视为关键因素。 如果万一移民官员认为有关系,任何海外的定罪将与美国的刑事法比较,来决定这个罪行是否在美国属刑事罪行,及罪行的严重性。尽管如此,未经检查入境美国一般不被视为严重的罪行,且在美国非法居留仅受民事而非刑事的处罚。

问答 4.

曾居多州 入籍地依税表地址

一位学生问:

我刚刚从犹他州搬到加州入读我第一志愿的大学。我家人在犹他州,也是我驾照和其他身份证的居住地。现在我可以申请入籍美国,要在加州还是犹他州申请呢?

李亚伦律师回答:

首先N-400入籍申请不递交到当地的移民办公室。加州或犹他州居民必须递交到亚利桑那州凤凰城的移民局信箱地址,地址如下:

由美国邮局递件,地址为:
USCIS
P.O. Box 21251
Phoenix, AZ 85036

由快递公司递件,地址为:
USCIS
ATTN: N-400
1820 E. Skyharbor Circle S.
Suite 100
Phoenix, AZ 85034

你的问题是哪一个移民办公室有权审核你的入籍申请,包括面谈和宣誓。移民局的规定允许在外州上学的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入籍,或者“如果申请人能证明在递交申请和入籍程序审理期,他/她在经济上要依赖父母”,申请人可以在居家地申请。美国移民局还规定,如果申请人在多州居住,入籍的居住地参考联邦所得税纳税表的递交地址来决定。 如果你的报税单是在加州递交的,你申请入籍多半会被视为该州的居民。如果不是,你可以选择把你犹他州的地址填上,并在那边完成你的入籍程序。


问答 5.

他国犯罪 可能影响来美探亲

一位加拿大读者问:

我于七年前去加拿大前放弃了美国国籍。之后,我犯了入屋盗窃罪,坐了2年牢。我现在想回加州探望我的父母, 该怎么办呢?

李亚伦律师回答:

一旦当事人放弃美国国籍,他/她跟其他人一样,要申请签证才能入境美国。犯过重罪的人要来美国探亲,你可以申请一份临时豁免以非移民身份申请事先允许进入的I-192申请表格, 是否可以得到入境豁免的决定因素包括罪行的性质及犯罪日期,改过迁善的可能性,及来美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般性探望家人,要国安局批准可能会因理由不够,但移民局有自主权。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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